有趣的是,这些“村民”大多数并不愿意成为“市民”。因为他们虽然在“政治”和“思想观念”上被称为“二等公民”,可是在经济上却普遍享受着城市中产阶级的生活。
例如,根据法律规定,城市所有土地产权都归国家所有,而村落土地的产权则归村落集体所有。在城市化进程中,国家可以征用他们作为生产资料的农用地(他们因此而转成城市户口),却不能征用作为他们作为生活资料的宅基地(他们因此依然保持着“村籍”)。
这样,由于他们的宅基地座落在市区甚至市中心,所以可以享受到比“一等公民”高得多的土地和房租收益。说得更通俗一点,他们的房租收入足以使他们过上幸福无比的日子。更不用说,由于他们是“村民”,还可以每年从强大的村集体经济中得到分红呢 9?
忍气吞声,处处遭遇另类眼光
农民工的地位低下,集中表现在他们在城市里忍气吞声,处处遭受另类眼光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