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县一看,很惊奇地说:“真是千古奇状一篇,令人拍案叫绝!”于是挥动朱笔,连写三个字:“嫁!嫁!嫁!”
学员们听完这个案例后,个个都乐陶陶。这位老法官不失时机地对大家说:“我给你们讲这个案例,不是为了哗众取宠,而是启发大家将来在日常工作中,面对形形色色的诉讼案,要有自己创新的工作方法。”
在一个多月的入职培训中,市法院的一位姓蔺的副院长在培训结业时做了讲话:“作为一名法官,不但要力争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,还要成为一个杂家。我说的杂家,就是要求你们,要有多方面的知识和社会经验。你们将来在工作中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诉讼双方,有的案情牵涉面广,错综复杂。作为一名法官,没有清醒的头脑和丰富的社会经验,是干不好这个工作的。比如:南方渔民的十个脚指头是分开的,北方人就不会存在这类问题。又比如:草原的牧民大部分是O型体,类似这些似乎与法律事务工作无关的常识,有时在案件审理时,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佐证作用。如果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多方面的知识,你所做出的最终裁决,就不可能做到无懈可击。在业余时间,建议你们到图书馆去将《洗冤集录》《彭公案》《包公案》等书籍借来好好看看。我让你们看这几本书,不是为了消遣,而是要求你们当作业务书籍来自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