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实验区的特色分析
在“复兴农村为复兴民族之基础,为全国一致共同之心理”[137]的浪潮中,社教社于1933年8月组织成立“中国社会教育社研究实验事业协进委员会”,以高调姿态汇入时代洪流,先后在河南、广州合作设立实验区,开展以社会教育来复兴农村、复兴民族事业实验。实验区的开设,跟随年会的步伐,将社教社的空间影响从长江流域扩大到黄河流域,再到珠江流域,实现了更深入意义上的扩展。尽管洛阳、花县实验区特色各异,但“政教合一”的顶层设计,使得它们拥有同质的、不同于其他实验区的独特气质。“乡村实验事业,是一种比较难于见效的事业,决非短时间所能完全见效的。正如俗语所谓,‘一锄不能成一井’,对于实验者的劳作成果似不必希望太奢。”[138]笔者不以实验区成败作为评价标准,而对其实验区特色加以分析。
(一)社教社年会决议的实践
实际上,不管洛阳实验区,抑或花县实验区,其设立发展均与社教社历届年会(包括年会前后的理事会会议)有着直接关系。换句话讲,合办的实验区可以看作是年会结的一个果,与年会中心议题息息相关。如果说年会举办地点——从长江流域、黄河流域到珠江流域代表着社教社影响在地域上的扩大,“播下一颗种子”,那么,合办实验区则代表了社教社倡导的事业在该地域的生根发芽,真正地发挥着持之以恒的影响,将年会期间集聚的热烈氛围保持、渲染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