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容恪弯腰仔细察看了平原上的马蹄印,又走到马车边,将手指从滴血的车轮上轻轻抹过,放到鼻翼下闻了闻,喃喃自语道:“血腥味尚未散尽,距离屠杀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两天,敌人至少有两万骑。”
话音刚落,慕容恪不禁为自己的推断吓了一跳,匈奴不复从前,而且经常内斗,很少能组织起来万人以上的大军,至于乌桓,他们还不如匈奴,乌桓都是一些小部落,他可不认为乌桓中有人能组织起两万的大军,更何况听说乌桓正在和大汉交战,没理由会来去斤秃律的部落劫掠。且去斤秃律部落虽然比不上他的慕容部,但能上马弯弓的勇士至少也有万余,没理由会被屠杀,连敌人的尸首都看不见几具才是。
“小王,匈奴人和乌桓人怎么会联合在一起的?没听说他们有什么联系啊,而且匈奴人不是正在内乱吗?听说他们的单于都死了,怎么还会跑到草原来劫掠我大鲜卑的部落。”
慕容恪没好气得瞪了问话的人一眼,怒道:“你问我,我问谁去,追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,去斤部落牛羊无数,妇孺也不少,这群强盗必然走不快,两天时间最多不过百里,现在估计还在长城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