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王国政班组巡逻至县城解放路时,自北向南行驶的一辆蓝色两轮摩托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。该车行驶时摇摇晃晃,不断上演“S型走位”,且多次占用对向车道,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,险象环生。 民警王国政和队员们立即紧跟其后,后该摩托车驾驶员突然减慢速度,双手抱头,双腿支地不停呼喊:“我的头好痛,我的头好痛……”王国政和队员立即上前检查,驾驶人黄某浑身酒气,意识不清。民警立即上前将其转移至路边,后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18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 经民警询问得知,当日中午,黄某在城北花园附近吃饭,期间喝了半斤多白酒,酒后自认为不会有交警查车,就骑上摩托车回家,由于黄某不胜酒力,他骑车上路后就走起了“S型”路线,不料引起交警的注意并被查获。 泗阳公安提醒,摩托车也是机动车,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。广大驾乘人员要时刻保持对自己和他人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,坚持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!”(通讯员 陈宇 王旭 记者 王国康) 举报/反馈